为保障收留更具备法律效力,有的人会约定办理收留公证。然而,收留公证并不是法律强制规定,但,收留人与送养人双方或一方约定要进行公证的,并且双方达成一致并订立在收留协议内的,那样就需要进行收留公证。并且,办理收留公证时需按法定条件进行。
实践中,办理收留公证需要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1、需要先筹备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留人的最近一寸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留子女的申请书,并要在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
(3)婚姻情况证明;
(4)职业和经济情况证明;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留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留协议;
(7)收留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留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公证员觉得需要的其他材料。
2、到当事人住所地公证机关办理,并且需要本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别人,即便是专业律师也不能。
另外,如假如是弃婴捡养的,须有2-3名现场证人证实。
最后,收留孩子最必要的是进行收留登记,而办理收留公证并不是法律强制规定,但一旦双方做了约定的,就要按协议约定进行办理,并且根据以上的步骤进行,其中最为重点的是提供合法有效的公证材料,假如对此不是非常了解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直接咨询公证单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