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公司拟在新三板挂牌前,出于资金、加大凝聚力等原因考虑,会在公司内部询问职员是不是有认购股份的意愿,但新三板挂牌毕竟不是公司上市,有的人会顾虑股份能否自由交易,即股份出售有限制。那样,这个时候就要明确会不会遭受相应的限制。
实质中,新三板挂牌后,股份出售确实有限制的,但限制仅限于大股东和高管,与小股东无关。
公司新三板挂牌后,公司大股东或实质控股人、高管出售股份的限制如下:
1、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出售公司股权有限制
新三板市场则规定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挂牌之日、挂牌满一年与挂牌满两年等三个时点可分别出售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比如A公司新三板挂牌成功,那样控股股东可以在挂牌之日出售手中三分之一的股份,公司挂牌满一年的可再出售三分之一的股份,剩下的三分之一,挂牌满两年后,也可以进行出售了。
2、董事、经理等高管出售公司股东有限制
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员在职期间每年出售股份不能超越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职员辞职半年内,不能出售其所持有些本公司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公司章程对高管出售股份有特别限制的,高管出售股份时也要遵循特别限制的规定,根据规定进行出售,不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公司新三板挂牌后,其余股东出售公司股份没障碍,只须该股东并不是股份公司发起人或虽作为发起人但股份公司设立已经满一年的,该股东股份出售不受任何限制。
最后,一般公司新三板挂牌有风险,一旦挂牌失败,职员一般不可以需要公司回购股份退还认购款,因此,如果是因此产生纠纷,并且涉及的职员股份较多的,那样或许会产生较大的矛盾,假如很难解决的建议可与时去法院起诉处置,并且有必要的话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