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概念
交强险的全名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不包含本车职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依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未根据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辆,公告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根据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注意: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是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赔付给受害人的。车损险、盗抢险、自燃险等是赔付给自己一方职员和汽车损失的。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成本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成本的项目包含:
1.丧葬费、2.死亡补偿费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成本4.残疾赔偿金5.残疾辅助器具费6.护理费7.康复费8.交通费9.被抚养生活活费10.住宿费11.误工费12.被保险人根据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上共计12个项目,假如有花费,则列入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里,不划分责任;若花费的数额超越18万,则需要在商业险里或者肇事方根据比率进行赔付医疗成本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成本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成本项目包含:
1.医药费2.诊疗费3.住院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必要的、适当的后续治疗费6.整容费7.营养费以上共计7个项目,根据限额1.8万元赔付,假如花费超出1.8万元,则需要在商业险或者肇事者方根据责任比率进行赔付。譬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共发生了医疗费1万元,由于交强险上限为1.8万元,没超出限额,则该医疗费1万元全额赔付。假如一共发生了医疗费5万元,那已经超出交强险里医疗费限额1.8万元了,则该5万元里,1.8万全额赔付,剩余3.2万元,需要依据事故责任进行划分。譬如他们全责,全额赔;同等责任,则3.2万除以2等于1.6万,则他们赔付医疗费1.8万+1.6万等于3.4万元,医疗费他们最后赔付3.4万元,自己承担1.6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强险赔偿限额
交强险中的有责任限额和无责任限额是根据肇事司机在交通事故中是不是负有责任来判断的。肇事司机无论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均根据有责任限额来赔偿,只有认定不负责任时适用无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成本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成本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引使用方法条
《交强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